| 类别: | 惠民措施调查征集 |
| 提问日期: | 2026-03-26 |
| 标题: | 希望能将青岛银行纳入商转公委贷银行 |
| 内容: | 本人在青岛银行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近两年养育子女后还款压力巨大,本人也有缴纳公积金,但咨询后得知青岛银行不支持商转公,希望政府能将青岛银行纳入委贷银行,解决当下还款困难,感谢政府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枣住公管〔2025〕6号关于印发《枣庄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分为“顺位抵押(直转)”和“先还后贷”两种。原商贷银行是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中、农、工、建、交、邮储),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贷中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纯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原商贷银行不是商转公委贷银行的,须按照“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贷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纯公积金贷款。 其他银行的贷款需还清后选择以上7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业务前台申核办理。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电话:0632-3319216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 回复时间: | 2026-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