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主任信箱 |
| 提问日期: | 2025-11-14 |
| 标题: | 患病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
| 内容: | 本人于今年患心力衰竭和脑梗,家庭困难能否提取,用来治病、生活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据枣住公管〔2024〕4号《枣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取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部分或全部现有余额:(一)购买、建造、回迁、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的;(三)本人、配偶、子女户籍在农村,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四)符合我市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六)退休的;(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确定的;(九)出境定居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十)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他规定提取条件。 |
| 回复时间: | 2025-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