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主任信箱
提问日期: 2025-08-08
标题: 公积金租房提取
内容: 我是原枣矿外部开发单位员工,一直在外地工作。想问一下租房的话收款银行账户只能是枣庄本地卡么 一直没有办枣庄的银行卡。另外单身一年最多能提取多少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根据枣住公管〔2025〕8号《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自住住房租金: (一)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限制提取条件的;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足额缴存3个月及以上的; 注:提取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未给他人办理住房贷款担保及其他法定冻结的可申请办理 。按照固定额度提取:申请人未婚的,最高提取额为14400元/年;申请人已婚的,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为21600元/年。
回复时间: 2025-08-11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