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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9-12-27 10:08:08  浏览次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度共答复政协提案1例《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建议》,提案号: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058号。本提案共提出了3个建议,针对本提案,工作人员已在市政协官方网站予以办结并已回复。具体建议内容及回复如下:

一、提案第1条“以精准数据掌握公积金使用情况,住建、国土、住房公积金等主管部门,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公积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全年工作情况分析报告,以便准确掌握公积金使用额度、频率等基本情况,分析一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答复:1、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心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公积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众披露年报内容。2019年3月21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枣庄市政府网站和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年报以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政策调整等信息。

2、中心在今年四月份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合作银行、开发商代表、缴存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的座谈交流会,广开言路,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对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进而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今后我中心将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

二、提案第2条“科学规则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针对当前公积金贷款需求越来越迫切,使用次数越来越频繁的情况,建议我市重新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在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时,参照其他城市,以认房不认贷作为套数判断依据,取消对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的限制条件。即,当市民拥有房产少于2套时,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再受限制。这样能够更好的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维护公积金事业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答复: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质,借款人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是其他缴存职工沉淀的公积金余额,住建部对于公积金的贷款次数有明确规定:“不得发放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严格执行住建部文件,无法突破政策,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三、提案第3条“高效举措放大公积金综合效益。强化与市场监管、人社、统计部门信息共享,加大公积金政策宣传,扩大公积金制度惠民利民覆盖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好一次办好相关政策,不断规范贷款流程,压缩贷款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加便利的惠民、利民措施。加大公积金网上平台系统服务力度,拓展网上业务覆盖面和服务功能,建立24小时不间断网络服务,更好的为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服务。”

答复:2018年7月3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贯标”信息系统顺利通过住建部专家组验收,双贯标系统运行至今,公积金业务涉及到的主要功能模块都已稳定运行,如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资金、异地转移接续等。借助“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打造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目前,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厅、微博、微信、支付宝、手机APP 、短信、12329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9个服务渠道,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手机移动审批共计10个互联网服务渠道全部上线运行。目前已经实现24小时不间断网络服务,但部分业务需要上传要件较多,目前中心正积极与大数据中心联网,通过大数据中心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简化要件。中心将继续努力,争取实现网上业务更便捷、高效,更好地为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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