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主任信箱
提问日期: 2024-02-18
标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
内容: 1.目前公积金在济南,如果回薛城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枣庄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最高贷多少,需要公积金账户多少余额?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异地贷款需要申请人持本地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或发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以及近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明细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不得高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现有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政策规定。
回复时间: 2024-02-19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