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主任信箱
提问日期: 2023-02-20
标题: 农商银行商转公的问题
内容: 在留言板看到了很多朋友都在咨询农商银行的商转公问题,为什么农商银行与贵单位没有合作,什么时候允许农商银行办理商转公,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能办理
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商转公的问题吗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 号,中第三条有关内容对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和银行账户管理进行明确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五家商业银行范围内,确定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2019年12月山东省政府与中国邮政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支持邮储银行提供住房公积金的收支及监督管理服务”。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为:工、农、中、建、交及邮政储蓄银行。由于农商行不属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范围,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规定,目前不能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回复时间: 2023-02-20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