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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网上咨询
提问日期: 2021-08-29
标题: 异地公积金使用
内容: 您好!我本人济南户口在济宁微山工作,公积金缴纳马上满一年,现在想在薛城买房,请问能否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若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选择住房抵押加保证还需要再另行找本地的担保人吗?
回复内容: 您好!为满足异地贷款购房群体要求,我市已恢复异地贷款。申请人持本地购房合同(一年内)交款收据或发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以及近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明细、暂住证、劳务合同、一年社保和工资流水、身份证、户口本、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地贷款,所购房抵押给银行的,需增加一名保证人,保证人应具有枣庄户籍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收入证明,在借款合同的保证人一栏签字,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保证人不要求必须在枣庄缴存住房公积金,保证人有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冻结,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如有疑问请拨打0632-12329
回复时间: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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