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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布置会议

2018-08-29 14:17:13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8月2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十楼会议室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布置会议,会议结合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下一步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市中心主任孙景发,副主任张超,副县级领导干部李甫安、谢绍学,市法院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中心法律顾问,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由李甫安同志主持。会上,张超主任宣读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法院曾立新专委发表讲话,下一步法院会与公积金互相合作,积极配合,为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法律顾问金辉讲解了有关行政执法问题注意事项,各部门就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咨询,法律专家给予了明确的指导和答复。会议最后孙景法主任做重要讲话,一是此次行政执法工作布置会议意义重大,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必然需求,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工作需要,也是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二是住房公积金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研究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为下一步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三是下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需要加强与法院、法律顾问的联系与沟通。通过此次会议,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厘清工作思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会议取得了预期成效。



下一步市中心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工作进程,严格遵循法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同时要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方面的制度政策,建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前进,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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