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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个“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3-31 16:50:5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依法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保障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情权,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认知度,经中心研究决定,4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第五个“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房住不炒”,保障“住有所居”,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30周年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政策宣传、归集扩面、提贷快捷、高效服务”这一目标,多维度、全方位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政策,宣传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影响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枣庄市建市60周年。

        二、宣传主题 

        以“公开、规范、便捷、高效”为主题,继续叫响“抓党建凝心聚力·公积金圆安居梦”党建品牌和“安居来枣公积金·枣办好”服务品牌。

        三、宣传时间 

        活动时间:2021年4月 

        四、宣传内容 

        (一)围绕维护职工权益,突出住房公积金条例宣传。积极向单位、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普及相关法规知识,突出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功能,明确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单位依法缴存意识和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二)围绕归集扩面,突出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宣传。重点宣传单位和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建缴、提取使用方面的知识以及推出的利民惠民服务举措。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在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广大职工居住条件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争取实现归集扩面工作新突破。

        (三)围绕“智慧公积金”建设,深入宣传“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各项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秒批秒办”,实现“不见面”办理、自动化服务,扩大“智慧公积金”业务覆盖面,突出公积金业务“7×24”小时高效、便捷的服务特点。

        (四)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入宣传集成化特色服务模式。宣传“零跑腿+最多跑一次+就近跑一次+兜底服务”的服务新模式以及业务容缺受理、承诺制、帮办代办、节假日预约、上门、延时等服务方式,开启绿色通道服务。

        五、宣传方式

        (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服务资源下沉,缩小服务半径,为广大镇街群众解决住房公积金实际问题,实现“就近办”。结合志愿者服务和党群共建,开展公积金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 “四进”活动,以面对面现场直接交流的方式,深入群众中去,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二)结合宣传活动主题,开展住房公积金“大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枣庄日报》等主流媒体对重要活动专题报道;二是借助各委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利用各委托银行大厅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广泛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好新媒体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官网、“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手机APP等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制度及宣传动态;四是运用融媒体宣传。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抖音、今日头条、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开展有奖知识竞答,开展抖音直播间互动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度和体验感,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结合宣传活动成效,开展特色工作“大展示”活动。将各部门宣传活动成果,采取制作展板、流动影集、宣传册、媒体报道、礼仪服务展示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宣传月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展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风采。

        六、宣传材料

        (一)宣传视频短片。(二)宣传标语。(三)展示栏:市中心近年来出台实施的惠民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四)宣传手册: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网办渠道宣传以及政策宣传。(五)宣传无纺布袋。(六)其他。

        七、宣传月活动安排 

        宣传月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每10天一个阶段,每阶段活动安排如下:

        (一)启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印发《关于开展第五个“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在枣庄日报头版发表文章,标志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2、及时更新广播电台政策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台进行政策的滚动、循环播放,形成浓厚的住房公积金宣传氛围,营造良好的宣传形势。

        3、公积金与银行共享共建联动宣传。召开联席会议,按照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的精神,与受委托银行密切配合,共活动、共促进。充分利用中心各部门、各业务承办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进行宣传,播出中心政策宣传标语,同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4、运用微信公众号、中心官网、“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手机APP等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宣传活动信息以及政策法规,及时回复职工咨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推进阶段(4月11日-4月20日)

        1、在枣庄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开设“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系列专栏,宣传网上服务渠道操作内容,进一步推进网办业务,扩大宣传效应,同时解读公积金归集、使用、贷款新政策。

        2、开展“用公积金,圆住房梦”线上公积金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进一步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知晓度。市民可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参与活动,扩大公积金社会影响力。

        3、开通住房公积金抖音直播间。宣传月期间开通抖音直播,工作人员通过灵活、生动的直播形式方便广大群众咨询,实时回复群众比较关切的公积金问题,解决群众住房公积金业务疑问,扩大市民宣传活动的参与度。

        4、各部门组织专人专班、志愿者服务队、党员活动组,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在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广场或委托银行网点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册和宣传物品,现场解答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群众关心的问题。

        5、走进企业、社区、园区、楼盘采取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零距离服务,同时推进非公企业、新市民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6、利用各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发放宣传手册,充分利用银行宣传平台,以宣传横幅、宣传栏以及银行前台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公积金政策咨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完善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举办公积金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延伸宣传触角。组织开展好前台综合柜员和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培训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新制度、新办法的主要内容,促进前台综合柜员能够扎实全面掌握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2、组织特色工作“大展示”活动。整理活动期间图片、视频等资料,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宣传月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庆祝建党百年和建市60周年。

        3、进行宣传月活动总结。听取各部门有关宣传月情况汇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形成宣传月工作总结并下发通报,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效应,提升宣传效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是市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行业发展、树行业形象、全面服务群众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心各部门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及时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中心各部门要围绕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细化宣传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使此次活动的宣传计划落实到位,以保证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加强督导落实

        各部门要将宣传月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的良好效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负责全面调度、引导,落实宣传责任,对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做到全过程跟踪管控,把握进展,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宣传月活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不跑偏、不走样,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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