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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9-06 09:30:20  浏览次数:

林委员、张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去库存提信心,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一、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2023年8月21日已印发《关于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文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2023年8月21日已印发《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实施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支持政策,解决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

    目前已经针对多子女群体提高贷款额度,下一步将加强政策调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贷款政策。

三、积极防控贷款风险

    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第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距离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第三次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随着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还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心将在适当时机,参考政协提案的内容调整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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