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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2018-11-16 10:56:03  浏览次数:

一、2017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经费预算批复2076.5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926.54万元,占44.62%;项目收入1150万元,占55.38%。预算比上年减少36.42%,减少的原因是:市中心管理业务用房的购置费用和装修费用均在2016年度已经安排,部分项目在2017年度实施,今年没有安排此项目的预算。

预算收入中工资性支出及标准性公务支出926.54万元,占全年预算的44.62 %,同比减少2.61%,减少的原因一是人员比上年减少7人,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部分人员的养老金由财政统一支付,社保费用减少预算收入中业务类专项经费1150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5.38%,同比增加125.02%,增加的原因是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批复为761万元,占业务类经费的66.17%。

             

               、2016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经费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中心实际,加强了预算资金和项目执行进度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保证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制定项目支出计划,确保预算支出项目按进度实施。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

2016年财政拨入经费3190.15万元,上年结转901.43万元,本年支出3118.07万元,结余973.51万元,结余全部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

2016年度经费支出中人员工资及社保费838.3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6.89%,同比增长5.14%;增长的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增资和社保基数上调。业务类专项经费支出286.7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2 %,同比减少19.96%。其中会议费同比减少50.13%,减少的原因是市中心减少集中开会次数,能以文件和电话方式安排的工作,不再集中召集会议。培训费同比减少35.31%,减少的原因是市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费均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超标准现象;差旅费同比减少59.37%、交通费同比减少31.26%,减少的原因是市中心及所属各派出机构严格执行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严禁没有实质性的外出考察学习。住房公积管理业务用房建设专项支出1992.99万元,同比增长143.90%,增长的原因是购置滕州和山亭两处管理业务用房和三层裙房内部装修费用当年予以全部支付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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