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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业务服务的公告

2022-06-21 11:29:10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做好结息工作,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6月29日、30日暂停所有网上对外服务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爱山东”APP、“爱山东·枣庄”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网上服务厅、山东政务网等渠道的公积金业务服务。

(二)6月30日服务窗口暂办理各项积金业务。

(三)7月1日8:30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结息查询

结息完成后,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爱山东”APP、“爱山东·枣庄”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网上服务厅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三、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合理安排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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