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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分中心召开第九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交流会

2018-11-13 18:23:24  浏览次数:

2018年11月12日下午,滕州分中心组织召开第9次“贷款业务交流会”,分中心贷款科、各委托银行业务负责人和经办人、担保公司等共计13人参加交流会。

会议传达枣住公业【2016】2号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住房贷款流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二手房交易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注意的问题和关键点;学习枣住公业【2018】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住房提取流程的通知》,按照新的提取流程受理二手房提取业务;传达了市中心11月7日下发的《关于调整贷款回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从2018年11月起由市中心统一管理,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回收方式不变;重申枣住公【2018】66号文件精神,申请贷款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以所购房办理预抵押的),现阶段先按照“抵押加保证”担保方式办理,二手房(或用其它住房做抵押的)贷款业务担保公司正常开办。

交流会进一步明确合同共有人如果有2个或以上的,申请人可按合同总价值申请贷款;如果合同姓名为子女,共有人加上父母,则可提也可贷;法院判决的买卖住房,产权明晰的,可持法院裁定办理二手房交易,或者开发商配合开具新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如果购买的民房无产权,无法办理过户或者无法开具正规房屋合同的,不能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

会议强调,为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扎实推进“一次告之”和“一次办好”,保证政策和信息的及时共享,要求所有业务人员在原有“微信+电子邮箱”接收信息的模式下,开通手机邮箱(建议使用网易邮箱大师),争取实时接收、查阅、上传最新的政策、通知、业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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