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市中心的行政事务、经费使用、人事和劳动工资、文秘和档案工作;负责信访、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制定、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日常管理和服务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科(客服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12329”服务热线、“民意通”和网站等公众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稽查科: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负责投诉、举报的处理;负责起诉、应诉及行政复议;负责电子监察和周报;开展定期内部审计和日常稽核工作;负责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