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惠民措施调查征集 |
提问日期: | 2023-09-13 |
标题: | 公积金冻结 |
内容: | 希望取消公积金冻结部分,既然贷款为什么还要冻结保留余额?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枣住公管【2018】2号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需留存贷款额的5%,在贷款期内中心对留存余额予以冻结,在还清贷款时予以解冻,用于对冲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贷款额5%的部分,由中心按月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提取不超过月还款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扣款顺序先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后扣划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需要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
回复时间: | 2023-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