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惠民措施调查征集
提问日期: 2023-08-28
标题: 允许异地商转公 降低买房成本
内容: 允许异地商转公 降低买房成本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在中心受委托银行(中、农、工、建、交、邮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是“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签订人,同时是“购房合同”签订人本人或配偶,满足符合条件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目前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回复时间: 2023-08-29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