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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联动 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2019-05-16 15:30:21  浏览次数:

为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及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枣庄市公安局创新工作形式,于3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我省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机制。

《意见》明确要求,两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专人负责相关案件的联络和对接,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形成了依法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指出,两部门将联合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依法加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并形成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合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全面整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有涉嫌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结婚证、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的,应妥善保存虚假提取资料,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按照协作联动机制要求,对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信息沟通,保证信息共享。

《意见》最后强调,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管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告知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行使正当权益。

公安机关要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和推介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办结情况,扩大惩戒影响力、震慑力。

近两年来,枣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力创新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防控水平,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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