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资产、会务、接待、应急、值班、安保等工作;承担中心管理经费的支出及核算等工作;承担督办中心决策事项落实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奖惩、调配、培训、考核、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业务管理科。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数据、报表的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拟订、调整、宣传和实施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培训工作。
(四)会计科。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和会计报告;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合理调度资金,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承担对受托银行年度考核工作;承担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五)信息科(挂客服中心牌子)。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运行、升级、维护和管理;承担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12329热线管理及网上咨询回复工作。
(六)稽查科。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电子稽查和专项检查等;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投诉处理回复与舆情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