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枣庄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心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业务管理科、会计科、信息科(客服中心)、稽查科。内设部门10个,包括8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在中心领导下对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