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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8-11-16 11:33:38  浏览次数:

抽查事项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等检查;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催缴。


抽查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40户,企业20户。


抽查内容

   单位是否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是否存在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抽查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系统网络检查。


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比例不低于3%;不定向抽查1次,定向抽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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