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管理使用,枣庄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系统升级。为确保系统升级工作顺利进行,将调整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请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注意账户变更情况,避免出现转账失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升级时间
系统升级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时--2024年5月5日24时,升级期间业务系统和所有网上服务渠道全面关闭,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
二、调整后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类别 |
户 名 |
账 号 |
开户行名称 |
建设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7001642208050000817 |
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商城支行 |
工商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605030629200091663 |
中国工商银行枣庄文化路支行 |
中国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10408983440 |
中国银行枣庄薛城支行 |
农业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5298001040008251 |
中国农业银行枣庄东城支行 |
交通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74301511018010002411 |
交通银行枣庄分行营业部 |
邮政储蓄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93700901006103778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枣庄市市中区支行 |
农村商业银行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160014594205000011328 |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 |
三、注意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从2024年4月9日起,缴存至调整后的银行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升级前,使用原委托贷款银行账户,2024年4月26日17时起,贷款业务(包括贷款发放、贷款回收、提前还款)全面停止办理,原委托贷款银行账户销户。系统升级后,公积金贷款业务使用调整后银行账户。请借款人确保还贷账户有足够金额还款,以免造成逾期。
(三)有关要求。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须在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单位名称(名称过长可使用简称)、单位公积金账号;借款人在办理柜台还款时,须在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借款人姓名。未按要求注明的,资金将原渠道返回。请各缴存单位、缴存人结合实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特此通知。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