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网上咨询 |
提问日期: | 2020-07-31 |
标题: | 枣庄与异地公积金互认,什么时候能实现 |
内容: | 2019年9月26日,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首届主任联席会”召开。
合作内容称,徐州、淮北、宿迁、宿州、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枣庄、商丘将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互享互认、贷款异地互认互贷、提取联查联防、征信信息互通互用、数据共享等业务协同。目前已近一年,并未实现异地公积金在枣认可,请问枣庄是未参加还是在规划?谢谢 |
回复内容: | 您好!徐州互认互贷:徐州市分别与签约的7个城市缴存互认,贷款互贷。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徐州市缴存职工在其他7个签约城市所在地购房贷款应按当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执行。目前枣庄公积金异地贷款暂停,如接到相关政府出台的相关异地贷款信息,我们会立即执行。 |
回复时间: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