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网上咨询
提问日期: 2020-07-30
标题: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内容: 你好,婚前公积金不够办理公积金贷款,自己用一个人的名字办理商业贷购买房子,婚后能不能一口气还清商业贷,房产证加上对象的名字,再转公积金,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条例规定,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在中心受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结清贷款一个月内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业务,因您配偶不是此套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所以她不能申请商转公转贷业务。如有疑问请咨询0632-12329
回复时间: 2020-07-30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