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网上咨询 |
提问日期: | 2020-07-18 |
标题: | 单位交纳住房公积金 |
内容: | 我是2010年退役士兵,2013年1月通过考试安置在东郭镇人民政府上班,住房公积金开户日期:2014年7月30日,启缴年月:201407,缴至年月:202005。请咨询在部队服役期间、待安置期间、安置工作后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怎么没交、怎么补交?谢谢!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退役军人参加工作后由单位进行缴納,如果认为缴存公积金有欠缴,可以先与单位沟通,沟通无果可以向滕州分中心归集科5569449反映 |
回复时间: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