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主任信箱 |
提问日期: | 2019-04-24 |
标题: | 单位不给缴住房公积金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滕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职工张玉霞,我因工伤,经单位批准在家休养,当时单位说工资福利正常发放。现在,工资正常发放,但是住房公积金,单位却以不上班为由,不给缴住房公积金了,找单位多次,未能解决。我在这里咨询了,说可以找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我去滕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了,没有结果,说一般只对单位,不对个人。我想在这里投诉,不知道怎么投诉,网上没有找到投诉的地方。
谢谢 |
回复内容: | 你好,您可以拨打公积金投诉电话0632-12329 |
回复时间: | 2019-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