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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主任信箱
提问日期: 2019-08-07
标题: 异地公积金政策取消的一点思考
内容: 你好,
    由于我刚工作两年,之前一直对本市的公积金政策不够关注,今天专门了解一下。发现自2018年4月1日起,我市取消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我猜想可能是市政府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承接异地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压力,才不得不取消该政策,毕竟整个枣庄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只是少数,缴纳基数又低,比例也低,导致整个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并不充足,再承接异地公积金贷款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对此我也想发表一点我的个人看法。
    我认为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只能作为应急之策,不可作为长久之计。
    其一,堵不如疏,堵住了这个缺口的同时也堵住了一些优秀人才的回乡发展之路,影响我市的长远发展。
    其二,根源问题在于我市企业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不足,应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提高缴纳比例和企业数量,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保持在充盈的状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勒紧裤腰带始终不如开源节流并行。
    希望领导能够评价小生的谬论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您对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从2017年8月份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量出现迅速攀升现象,公积金个贷率以每月增长一个百分点的态势持续快速上升,目前已经超过85%的警戒线。为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中心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别政策进行调整。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意见》(枣住公管〔2015〕3号)第六条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启动调整政策。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已远远大于85%的警戒线,符合启动调整政策的条件.
回复时间: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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