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主任信箱
提问日期: 2021-10-21
标题: 租赁回迁房(无房产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内容: 本人及配名下无住房,现租赁回迁房(无房产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本人及配偶在枣庄市本地无自主住房且租赁商业住房的,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签订夫妻双方征信授权书、按照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为12000元/年,单身最高提取额度为6000元/年: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枣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有效住房租赁费用发票。如有疑问请拨打0632-12329
回复时间: 2021-10-21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