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留言详细
类别: 网上咨询
提问日期: 2021-09-09
标题: 混合贷款后,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
内容: 混合贷款后,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五)、(七)项规定,按实际额度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可分年度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现有余额中百元以上整数款项,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额。
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2018年10月1日系统关闭公积金贷后提取业务。组合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加公积金贷款
回复时间: 2021-09-10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