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主任信箱 |
提问日期: | 2020-09-10 |
标题: | 父子(子未婚且户口在一起)两人公积金能否在一起贷款? |
内容: | 一人在枣庄交纳公积金,一人在外地交纳,且子女未婚同一户口本上,现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了,两人能否在一起公积金贷款50万元?谢谢!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根据枣住公〔2018〕65号第三条规定,取消为父母子女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只限于夫妻双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632-12329 |
回复时间: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