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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主任信箱
提问日期: 2020-09-10
标题: 父子(子未婚且户口在一起)两人公积金能否在一起贷款?
内容: 一人在枣庄交纳公积金,一人在外地交纳,且子女未婚同一户口本上,现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了,两人能否在一起公积金贷款50万元?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根据枣住公〔2018〕65号第三条规定,取消为父母子女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只限于夫妻双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632-12329
回复时间: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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