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的对象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枣庄市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缴存账户当前处于正常状态,无影响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且符合借款综合测算额度;
(五)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已签订真实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借款人选择的担保方式符合中心规定;
(七)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