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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委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

2018-11-29 14:34:53  浏览次数: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枣纪发电[2018]2号)要求,市中心机关党委于57日下午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安排部署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5月11日,市中心各支部按照市中心机关党委转发的《中共枣庄市纪委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分别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各自联系点参加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各支部书记带头、每位党员同志都依次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重点剖析,实事求是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了表态发言。

       

  

  

全体党员还签订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履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承诺书》,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中了解实情、解决困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履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着力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压紧压实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心实意为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问题整改到位,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绝不触碰底线,绝不顶风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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